省农机鉴定站关于2017年第7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04.09.2017  14: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杨凌鲁力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品(见附件)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4日至9月8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相关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9月8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综合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反映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29-882381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29-88238172。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崇德坊小区13号楼,邮编:710065,收件人:综合科。 

附件: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拟发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7年第7批) userfiles/file/20170904114539.xls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