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座谈研究第4批高级职业农民认定情况

11.04.2017  10:07

座谈现场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主要领导要求,4月6日,厅科教处牵头组织人事、计财、产业化、法规、种植业、农产品监督管理、农机、果业、畜牧等相关处(局),对第4批高级职业农民认定情况进行会议讨论研究并确认。经与会的各成员单位讨论,一致通过了拟定的高级职业农民。下一步将进行公示环节,在陕西农业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者即可认定为我省第4批高级职业农民。

据了解,按照《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陕西省高级职业农民认定实施细则》(陕培育办发[2016]9号)和《陕西省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2016年3月起,省农业厅厅科教处同省农广校组织启动了全省第4批高级职业农民认定工作。高级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青年农场主培训对象、各市区中级职业农民等申请共506名高级认定,其中西安市95人、咸阳市80人、宝鸡市29人、渭南市29人、铜川市30人、延安市22人、榆林市92人、汉中市24人、安康市103人、杨凌区2人。经过组织推荐、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等程序,共有370名对象通过考试考核,其中破格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