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亏了” 老太告状被驳 法院:她被骗了 不属民事案件

26.08.2019  17:25

   投资“亏了”老太告状被驳

   法院:她被骗了不属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徐星星)最近一则“基金买亏了,告银行胜诉”的新闻刷爆朋友圈,但一名老太投资200万元“打水漂”,告到法院却被驳回,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海淀法院说明了这起案件——老太委托的投资公司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2017年12月15日,王老太与某投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王老太投入资金200万元,投资期限一年,按月分配收益,预期收益率为年化16%,并保证无论盈亏王老太均可获得固定本息收益回报。同日,王老太向投资公司指定账户转账200万元,投资公司按月支付收益至2018年7月1日。

  然而至今,投资公司也未支付完毕收益及本金。王老太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投资公司返还投资本金200万元及相应收益。

  诉讼过程中,法院查明,涉案投资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本案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故裁定驳回王老太起诉,并且将本案所涉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这起案件,再次给老年人敲响警钟——投资需谨慎!

  法官提醒,切勿一时头脑发热,片面听信不靠谱的投资宣传,盲目投资;决策时与子女朋友进行充分沟通,不要瞒着家人一意孤行,一定要多方进行求证、确认再作出决策。

  此外,还应充分核查投资机构和项目的资质或真实性,关于投资机构,除了查看其营业执照、办公地址等,并审慎考察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应法律规定的融资和理财资质,对于资质不清或可疑的投资机构和业务员应当及时远离,避免入坑。投资前,还要全面了解投资项目的具体经营模式,如是否存在实体项目、项目何时运行、资金流向、收益分配方式等,对于投资款项流向明细、收益分配约定等关乎权利义务的重大内容及时留存书面文件。一旦发现受骗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犯罪线索。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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