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几元钱生意 长安两店主互殴双双受伤

25.03.2015  01:48

本是店面相邻的两家生意人,却因抢生意互相大打出手,造成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3月23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鸣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赔偿侵权案,双方当事人重新握手言和。

刘某、耶某夫妻二人与杨某同在西安市长安区某街道经营店面,且两家店面相邻。去年7月19日早上7时许,一名顾客来到杨某的店面准备购买一定要价5元的帽子,隔壁店面的耶某看到后,为抢生意便说他家的更便宜。随后该顾客在耶某的店里以3元的价格购买了同样的帽子。

由于被耶某夫妻俩抢了生意,心生不满的杨某便与刘某、耶某发生了口角,且口角很快升级成了三人互相厮打。厮打中,双方都不同程度受伤,刘某右眼眼眶骨折,以致视力模糊下降,耶某的眼镜被打破,杨某的头被打伤。

事发后,警方将杨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杨某因此十分不满,其拒绝对受伤的刘某进行赔偿。今年2月,刘某夫妇将杨某诉至长安区法院,要求杨某赔偿损失合计约10.7万元。

长安区人民法院鸣犊法庭在受理了此案。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的接受度差距很大,办案法官先后组织两次开庭和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3月20日,法庭再次给双 方做调解工作,经过法官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调解协议:由被告杨某在调解书生效后三日内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元,并赔 偿原告耶某财产损失200元,杨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月23日上午,法庭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被告杨某当场制服调解案款。法官离开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一定不会再发生类似的纠纷。

华商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