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下“色情陷阱” 实施暴力胁迫抢劫 恶势力犯罪集团两名嫌疑人昨受审

02.04.2019  11:40

  恶势力集团漏网成员齐某、万某对所犯罪行均表示认罪、悔罪。 (记者郭沛然文/图)

  本报讯昨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了以杜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漏网成员齐某、万某抢劫一案。

  碑林区检察院指控,从2018年9月开始,杜某通过购买电警棍、辣椒水等作案工具,利用网络印刷招嫖卡片,指使苟某等人,在一些酒店分发。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统一对外联系招嫖人员,并以“卖淫女”提供虚假色情服务为诱饵,多次强行劫取招嫖人员财物,在索要“服务费”、“安全费”遭到被害人拒绝后,还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用辣椒水向被害人面部喷射,持电警棍击打被害人身体,强行劫取被害人财物。一审法院查明,他们已经构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杜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个月至一年又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2018年12月26日,这起案件在碑林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后,包括杜某在内的5名被告人提起了上诉。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作出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团伙中齐某、万某两名嫌疑人一直在逃,不久前被抓获。昨日,这两名嫌疑人在碑林区法院受审,公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对两人提起公诉。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齐某、万某分别参与抢劫犯罪活动1次,涉及犯罪金额28876元及手机1部、金戒指1枚。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罪行均表示认罪、悔罪。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目前该案还有一名嫌疑人在逃。

编辑:王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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