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咸阳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

13.02.2015  13:06
  本报咸阳讯 近日,水利部发文公布的第四批18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名单中,咸阳市荣登其中。

  据介绍,自2010年7月咸阳市被正式列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全市紧紧围绕“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制度保障、行业自律、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完成取用水计划下达和审批工作,努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节水管理机制、制度体系、节水工程和节水文化建设。至2014年7月,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水利部的全面验收。

  据悉,咸阳市通过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将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4,农业节水灌溉率达到67.64%;其次,推动以再生水为主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38.3m3降低到20.2m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85.6%提高到86%;在提高城市生活用水效率方面,咸阳全市自2011-2013年投资2.52亿元建设生活节水工程40项,使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8%。污水处理方面,咸阳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已达25.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