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谱写税收法治新篇章

24.01.2015  10:21

 

中国税务报  2015.1.14 二版【局长视野】

陕西省国税局局长/牟信勇

 

要在培育法治思维上有新突破,在提升法治素养上有新作为,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有新成效,在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上有新进展,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有新步伐

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新的一年,我们应坚持以税收法治理念为指引,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税务机关为目标,崇法善治、厉行法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奋力谱写税收法治新篇章。

要在培育法治思维上有新突破。要着重在转变观念,提高针对性上下功夫。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也不扰民,使税收各项工作都在法治的钢轨上有序运行。增强税务干部主权在民意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实现税务机关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从管理向治理、从治民向治权转变。切实改变以往“保姆式管理”和“全方位关怀”的老做法,使税务机关更多的作用在于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该管住的事管好,为纳税人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

要在提升法治素养上有新作为。要进一步丰富干部学法用法形式,注意综合运用理念传播、知识普及、制度引导、实践体验、氛围渲染等方式,推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努力使崇尚法治、厉行法治变成税务干部发自内心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要健全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新进干部初任学法、执法干部法治轮训、领导职务任前考法”制度,把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各类培训班的必学内容加以强化。其次,要深刻把握法治内涵,注重运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最后,要注重实践锻炼,努力做到知行合一。

要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有新成效。要坚持用法治理念统领税收工作全局,用法治标准评判工作成效,更加注重观念的转变、制度的创新、机制的整合、要素的集成、方法的改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化管理。坚持公开权力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建立健全税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二是要强化税收执法过程监督,积极推行执法痕迹化管理。着力构建“事前预警防范、事中过程监督、持续改进提高”的税收执法风险监督防范体系,大力推行税收执法痕迹化管理,从源头减少税收执法风险。三是要拓宽行政公开范围,推行税收执法结果公开化控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要在完善协税护税机制上有新进展。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切实改善以往税务机关单枪匹马、一家治税的状况,健全完善协税护税的制度机制。一是要主动提升工作站位,既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又要发挥税收职能优势。二是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注重第三方信息在加强税收治理,提升治理能力上的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积极堵漏增收。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税收争议纠纷化解机制,构筑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切实将纳税人权利体现在法定程序之中。建立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以畅通权利救济促进协税护税网络健全。

要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有新步伐。要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一是健全基层县区局税收法制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和专职人员,在县区国税机关单设法制机构,促进依法履行职责。二是推动法律人才专业归位。优先把现有法律专业人才安排在法制机构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升税收法治工作水平。三是建立法制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加强法制干部的上挂下派和交流使用,促使税务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