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负面报道要挟索要"赞助费" 延安两假记者被判刑

28.11.2014  11:16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今年五月,我们曾报道过延安两名涉嫌敲诈的假记者被当地警方刑拘一事。近日,当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两名假记者郇某、刘某进行宣判。

    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郇(huán)某曾是法制网陕西频道的聘用人员,今年2月因故被辞退。但他与应聘在西部法制网工作的刘某,经常以寻找线索为由牟私利。该网站没有采访权,二人都没有记者证。今年4月初,刘某获得安塞县李某违规停车的视频。在没有向网站请示的情况下,二人私自来到李某单位找到该单位领导,谎称是西部法制网的记者,向其出示了相关视频,声称该单位存在违纪问题要报道,并留下联系方式,称让李某与他们联系。李某得知后,找郇(huán)、刘二人解释相关情况时,两人提出要以缴纳“赞助费”的方式处理此事。为避免两人纠缠,李某将1万元现金送至刘某的办公地点,并由郇(huán)某收取。案发后,赃款被追回。

    安塞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郇(huán)某、刘某冒充记者,以报道对被害人有负面影响的视频资料相要挟,敲诈勒索被害人私有财物,数额较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安塞县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郇(huán)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