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围墙”推广街区制 先从拆除观念之“墙”开始

09.03.2016  08:1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面对“吐槽声”,城市减灾专家、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金磊表示:“‘街区制’是一种城市管理的更新,是解决宽马路、大街区‘城市病’的策略之一。”逐步拆除“围”、打破小区间的“围城”,重在拆除人们心中的观念之“”。   金磊说:“‘街区制’并非高深的概念,也不能说是舶来品。居民住宅临街而建,古已有之,中外皆然。”但是,我国30多年的高速城市化使街区发生了变化,城市中已难寻开放空间,小区封闭式的“围”管理几乎成为惟一选择。   封闭与开放,并非完全取决于实体的,而是重在城市管理是否有社会化综合治理良策。金磊认为,“街区制”不仅要符合现代居住模式,还要体现传统风貌和地域文化特征与习俗,具备完善的城市交通体系、合理的用地配置、安全舒适的开放空间、连续开放的绿色环境,更要满足住区邻里空间归回城市的诉求。在多数发达国家,城市住区的开放性使之早已告别“睡城”,成为充满活力的开放社会。   有人质疑,无围“街区制”安全吗?“各国法律对私人住区都有严格的保护规定,‘非请莫入’早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金磊提出,无论是不再建新小区围,还是逐步拆旧有小区及大院围,都不可“一刀切”,都要以调查研究为先。   对城市管理者及城市公众而言,“街区制”是城市空间精细化治理的良策。面对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面对城市“窄马路、密路网”的规划新需求,面对破通路等规划整治的策略,金磊提出建议:借“街区制”建设之机,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系统研究城市交通各类拥堵的真正“症结”,万不可将解决拥堵方案仅仅寄托在“拆围”上;要更科学描摹城市家园的未来,人性化的规划不仅要安放我们的生活,更要创造关涉“心灵”的栖息地;要逐步拆除“围”,打破小区间的“围城”,使“街区制”建设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顾及民众合法权益。(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