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拒执老赖称“不懂法” 最终获刑9个月

06.05.2019  16:33

  “因为我不懂法,造成了严重后果……”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钟某被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获刑后的钟某后悔不已。

  因拒执获刑的钟某真的不懂法吗?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安静告诉记者:“欠债还钱,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钟某却千方百计地屡次拖欠、逃避,甚至在法院查封其财产后,仍抗拒执行,他不是不懂法,是公然与法律对抗,轻信能够逃过法律的制裁。

执行干警对涉事车辆进行查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2015年6月,钟某的销售公司与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从2015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5日,一直按合同进行供货,但钟某却没有按合同给付货款。无奈,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将销售公司告上法庭。2015年11月11日,连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葫芦岛某销售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货款61万多元并支付利息。

  据介绍,在此期间,尽管该销售公司一直违约不支付货款,但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还为其两次提供借款。分别在2015年6月29日及7月3日,借给该销售公司300万元和50万元,担保人均为葫芦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并约定了偿还日期。但借款到期后,该销售公司并没有按期偿还借款,担保人也未能代为偿还。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再次诉至法院。2016年5月30日,连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葫芦岛某销售有限公司与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借贷关系成立,被告葫芦岛某销售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偿还原告某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50万元并支付利息,被告葫芦岛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货款加借款欠下400余万元的钟某并没有按时履行判决,连山法院先后查封了葫芦岛某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两辆汽车及葫芦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37辆运输车。2017年5月,案件提级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然而被执行人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寻找无果后,2018年2月28日,执法人员又带领执行干警到其住所实施抓捕,后因家中没人,执行行动无功而返。

  葫芦岛中院执行法官吴家才告诉记者:“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公司将法院查封的车辆交法院后院统一停放,并配合评估人员进行评估,但被执行人始终没有回应,没有按笔录中保证的将车辆移交法院。

  钟某不仅没有将涉案车辆移交到法院,还使用涉案车辆继续运营,运营收益也没有用来支付执行款。在始终执行未果的情况下,葫芦岛中院认为钟某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2018年7月10日,钟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

  2018年12月19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最终,连山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9个月。(完)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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