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2015:踏上新一轮变革的征程

26.01.2016  10:05
  在滚滚向前的改革大潮中,“十二五”完美收官,“十三五”的大幕徐徐开启。刚刚过去的2015年不仅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在招投标行业发展的历史坐标系上,它也将是一个会被永远铭记的节点。这一年,影响整个行业未来发展走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出台。这一年,以“互联网+”为标志,大数据、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等科技手段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领域快速发展,并产生质的飞跃。这一年,PPP(公私合作模式)项目等一系列新的资本运作模式也给招投标方式带来新的挑战和思考。新年之初,我们来共同回顾那些对行业发展影响深远的大事件,以期站在历史的高度上,展望招投标行业光辉的明天。    整合、统一:拉开新一轮改革大幕   从制度创立实施起,招标投标制度就一直在革新,2015年,它革新的号角分外嘹亮。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影响巨大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其中,“整合、统一”两个关键词牵动了整个行业的神经。涉及到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整合与统一重点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始整合统一。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列出时间表: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二是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步伐加快。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创新实践,如今的建筑市场已成为我国各行业中开放度最高、市场竞争最活跃、吸纳劳动力就业人数最多、对经济社会贡献最大的行业之一。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出台了《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地在进行跨省企业备案管理中的禁止行为做了明确规定。《通知》下发后市场反映良好。但也有企业反映,《通知》尚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地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因此,为进一步做好对跨省企业的管理工作,针对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要求设立分公司、重复备案、扣押相关证照资料等问题,9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形成。   无论是《方案》,还是《规定》,一推出就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它们无疑都将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招投标行业的历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    清理、规范:为市场有序发展扫清障碍   伴随着招标投标行业的发展,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应运而生,对招投标制度的完善和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不符合上位法、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利受限、负担加重,严重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社会各方面对此反映强烈。   针对规定繁多、各自为政的局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2015年4月15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图改变运动式的清理模式,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长效机制,对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把所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摆到市场主体面前。《意见》提出建立招标投标规定定期清理工作机制,每3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实行目录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完善规定审查和后评估机制。   招投标领域涉及面广、参与度高、利益关联度高、社会关注度也高。要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土政策”、“土办法”、“潜规则”任重而道远。《意见》的出台无疑对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它有利于切实保障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真正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的作用;有利于从制度上堵塞乱设审批、权力寻租的漏洞,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    “清白”证明:为招投标活动增添“防火墙”   201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以下简称《查询通知》),标志着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将成为各方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必经环节。《查询通知》从10个方面明确了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有关问题,操作性很强。   早在2006年,检察机关就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并正式接受社会查询,当年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多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预防贿赂犯罪以及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乃至促进社会诚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至201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   可以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为工程招投标市场增添了一道“防火墙”,把那些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挡在市场之外,使行贿犯罪档案真正成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的重要帮手。    电子招投标:领跑招投标市场发展   “互联网++”时代,各行各业都加速与互联网+融合。在招投标领域,过去几年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都已经或正在投入巨资搭建电子化交易平台,有一定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投标信息化系统建设的IT企业也在跃跃欲试。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统一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电子招投标发展的迅猛之势。   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为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各地积极行动,相关的电子招投标平台都在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分离改造任务。作为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城市,深圳一直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工程招投标领域中的应用,通过不断的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形成了功能齐全、数据完备、应用广泛的信息化服务和监管体系,建成了专业齐全、全电子、全网络、全过程的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到2014年,深圳电子化评标率已经达到95%以上。通过电子招投标创新试点建设,深圳目前已经初步建成工程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为核心的三大平台。尤其是在监督平台上,深圳创新性地引入了以信用评价为工具的行政监督,形成电子监察的多环节联动,实现行政监督部门的实时在线监督。实现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三分离”的北京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于2015年5月正式上线。该平台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业检测和国家信息软件测评中心的专业检测,成为国内率先实现三平台物理分离的工程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把原有的电子化招投标监管与交易平台进行物理拆分,由原有“三位一体”的平台拆分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三个平台相互独立,各自能够独自运行,平台之间通过数据总线进行数据的流转与交互。2015年5月1日后在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的项目通过该平台进行交易。   作为电子招标投标省级试点地区之一的福建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省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全领域、全类型、全流程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和电子化,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电子交易平台的升级改造,完成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框架搭建和资源整合,完成不适应电子招标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6年7月前,基本建成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开展电子交易平台的检测认证,实现上述平台相互对接,互联互通。2016年底前,完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的联调联试工作,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2017年6月起,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基本实现招标投标和行政监督全过程电子化,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促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   在电子招投标的顶层设计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招投标领域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深入贯彻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不断提高电子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扎实开展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在总结深圳市、昆明市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广州市、宜宾市。可以预见,招投标活动全面电子化必是未来发展趋势。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2015年已经过去,依据政策部署,2016年的招标投标领域必将迎接翻天覆地的变化。按照要求,6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期待,伴随着变革和发展,招投标市场会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孙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