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指导意见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22.08.2020  08:36

  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对社区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社区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每天生活和工作在我们所在社区中。长期以来,社区工作者收入偏低、文化水平不高,影响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我市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要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进一步提升和增强社区工作者岗位吸引力,调动和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推动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培养“一专多能”全科人才

  打通社区工作者发展通道

  建立符合社区工作者长远发展的职业体系方面,从合理配备人数,规范选任聘用,提高能力素质,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考核管理等7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其中明确,对新进社区工作者采取公开招聘、选任等方式配备。将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纳入人才发展规划,构建市、区县(开发区)、街镇分级负责、各有侧重的培训培养机制,培养“一专多能”的社区工作“全科人才”。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服务制度,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社区工作者参与网格服务管理、走访居民群众、开展为民服务时间不少于全部工作时间的50%。探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错时延时、坐班值班、预约上门、全程代理等服务制度,提倡一岗多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拓宽发展通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社区“两委”成员储备机制,从全省、全市公开招聘和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中发现培养社区“两委”后备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人选。鼓励全省、全市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依法依规参与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届中补选原则上应从全省、全市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中产生。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对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备案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可在全市流动,打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空间。

  建立薪酬等级序列

  落实福利待遇

  《指导意见》还明确,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综合考虑社区工作者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建立“三岗十八级”等级绩效薪酬制度。薪酬待遇根据本人对应的岗位等级确定,按月发放,并随着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变化等情况相应调整。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降温取暖等政策,落实免费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等待遇。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严格人员管理。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由组织部门会同民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实施,严把社区工作者进口关。今后,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街镇将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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