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衅”交警的司机属醉驾

30.12.2014  06:43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薛望)华商报昨日报道了咸阳一司机遇到执勤交警,主动摇下车窗称自己喝酒,并用胳膊夹住交警脖子一事。昨日,司机侯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为醉驾,其已被所在单位停职。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姚煜称,侯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

显示,血清中乙醇含量为183.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车上其余4人均为侯某家属。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侯某予以刑事拘留。

  事发时,司机侯某自称是秦都区钓台街道办财政所职工。昨日,该所一名负责人称,侯某并非财政所职工,而是街道办廉政灶管理员。

  钓台街道办副书记郭卫卫介绍,2001年,沣西与钓台街道办合并前,侯某一直在沣西财政所工作,合并后在街道办从事财政等方面的工作,去年负责街道办的食堂管理,属于财政编制人员。郭卫卫表示,街道办专门对侯某醉驾一事已召开会议,责令侯某本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办案,依法接受处理,同时已对侯某停职,等交警部门处理结果出来后,依据干部管理规定对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