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还是挪用 安康一人大代表羁押532天被判无罪

08.09.2015  13:09

  2015年5月28日,曾任安康市、汉滨区人大代表的彭世明,终于等来安康中院的终审无罪裁定。让他不明白的是,在他看来普通的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自己却被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羁押了532天。

   50亩企业用地被指“一地两卖

  彭世明今年52岁,系安康市健平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健平公司)董事长,曾任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四、十五届(1995-2005年度)人大代表,安康市第二届(2005-2010年度)人大代表,汉滨区第十七届(2011年10月起)人大代表。

   9月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安康市大桥南路14号煌上煌商住楼A座,位于此处的天工公司并无工作人员上班

  “要不是这场官司,现在的安康三桥桥头应该不是这个样子!”彭世明称,因被指控涉嫌“挪用资金罪”,他被羁押532天,自己在历时3年的“马拉松审判”中耗尽心力,而老厂址位于安康三桥桥头的健平公司也因此错过一次发展机遇。

   起因:最后一片“黄金地”的50亩地

  事件的起因,源于那块被称为安康房地产业最后一片“黄金地”的50亩企业土地,在拟开发过程中被合作方举报“一地两卖”。

  2008年,健平公司从安康三桥桥头搬迁后对外发布公告,拟将企业50亩土地开发为房地产项目。2010年7月8日,彭世明与安康市天工房地产公司(下称天工公司)总经理张某签定《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并注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纳合同保证金1000万元。以此作为合同生效的一个条件。

  但在过了合同保证金约定期限后,天工公司才陆续以公司名义向健平公司转款300万元,另以10个个人名义向其转款700万元,直至同年7月28日将合同保证金交清。

  彭世明称,他们在调查后认为,天工公司不具备开发该地块实力,便以超过合同保证金约定期限为由致函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于当年10月21日退还其300万合同保证金,“我们要求天工公司联系汇款当事人前来办理剩余700万的取款手续,但一直无人领取。”同年12月28日,健平公司将天工公司诉至汉滨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