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

20.05.2015  18:33

      2015年5月19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举行《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邀请了12位来自不同领域的听证陈述人,从加强公交、行人及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机动车销售企业申报车辆排污数据和防污技术资料等9个方面,阐述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

此次《条例》修订,是为适应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在2009年颁布的现行《条例》基础上进行的。市人大将此列入2015年地方立法计划后,尾气中心会同市局政策法规处启动了修订工作,邀请法律专家、高校专业老师、企业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参与,形成《<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稿》,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在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立法经验,面向市级部门及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

      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及尾气中心的相关领导以听证人身份参与了此次听证会。12名听证陈述人发言结束后,还进行了辩论互动,与省市媒体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限行、新车环保转入、超标车查处及维修治理,维修企业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下一步尾气中心将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听证陈述人、媒体记者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对切实可行的建议予以采纳,使新修订的《条例》更具操作性,在本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力争在6月通用人大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