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总队大力推行“社会助廉” 创新《消防廉政监督卡》制度

10.10.2015  11:00

      “为了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陕西省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向您承诺廉洁、高效服务,欢迎您的监督……”。

      近日,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通过消防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平台向社会公布《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廉政监督卡》,在全省120余个消防受理窗口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廉政监督卡》内容规定,群众在办理消防业务时,如发现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许可超审批时限,违法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服务态度恶劣或推诿、刁难,存在不廉洁行为或其他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存在违反《公安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十条禁令》行为”等7种情形可向总队纪委直接投诉举报。

      陕西总队要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办公场所、消防执法单位、消防受理窗口明显位置设置“十条禁令”警示牌。各消防受理窗口必须安装固定的摄录设备,受理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在消防受理窗口受理。各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行政处罚、火灾原因调查、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前,必须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公开有关警务工作纪律,告知廉政监督途径,发放《廉政监督卡》。同时要求各级纪委会同防火监督部门做好督促落实、跟踪随访工作,建立定期检查纠错制度。

      《廉政监督卡》制度的推动落实,为深入贯彻《公安消防部队从严治警十条禁令》,进一步推进“廉政消防”建设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