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06.04.2016  07:44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决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分别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贷款抵押试点。陕西省包括杨陵区在内的8个县(区)获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

  截止2015年年底,杨陵已完成13043户、60000余亩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成运行,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打下了基础。

  2016年1月,杨陵区政府与杨凌农村商业银行先行先试,为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首笔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下一步,杨陵将以获批试点为契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贷款工作流程,加快全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步伐,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盘活农村资产,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满足“三农”融资需求,促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