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商州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全面实行食堂供餐的新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基本实现商州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食堂供餐。
一是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项目建设。 商州区利用国省加大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力度的契机,多方筹措资金,先后投资近4000万,为全区167所学校安排新建或改建学校食堂项目,其中新建146所,改扩建21所。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截至9月中旬,已有159所学校食堂建设完工交付使用,占实施学校总数的86%,实施学生20256名,占实施学生总数的92.5%,其余8所学校食堂预计年底前竣工。
二是加大食堂设施设备配备力度。 商州区教体局多方努力,积极争取省妇联“爱心小伙房”、国家关工委“春苗营养厨房”、市慈善协会公益资金等项目落户商州,为21所学校配备了价值近90万元的食堂设备。各试点学校在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自筹资金400余万元添置食堂设备。
三是大力推进学校食堂规范管理。 区教体局制订出台了《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主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关于统一学校米面油质量等级的通知》《商州区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规程》《商州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对资金、卫生、工作流程、食品留样、消毒、学校领导和教师陪餐、公示、培训、监督、宣传、追究等方面,规范工作制度。
四是积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商州区所有食堂供餐学校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1:80的比例,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并做到了持证上岗。区财政按照每生每餐1元的标准将食堂从业人员的劳务报酬纳入了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4元的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五是严把大宗原料入口关。 商州区所有试点学校所需米、面、油等大宗原料均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做到了食品来源清楚、质量统一、安全可控。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