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在做好防疫措施情况下逐步开展日常招聘服务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指出,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制定线下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逐步开展日常招聘服务和小型化、灵活性现场招聘活动,确保线下招聘安全有序。
指南提出总体要求。要坚持常态防控,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属地原则,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日常服务工作和现场招聘活动。要坚持有序推进,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制定线下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逐步开展日常招聘服务和小型化、灵活性现场招聘活动,确保线下招聘安全有序。要坚持动态调整,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线下招聘工作安排。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精准防控,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指南要求,加强场所防控管理。一是合理规划布局。服务场所要加大服务柜台或窗口间隔,在服务柜台、取号机、自助设备、招聘展位等前设置“一米线”。现场招聘活动要合理控制活动规模,合理设置展位,保证展位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分道出入并隔开一定距离。现场招聘活动应尽量安排在室外开阔地段,如确需组织室内招聘,应严格控制进场招聘企业户数,并扩大安全距离。二是配备防护物资。服务场所和招聘活动现场应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并有连续供应的保障计划。三是加强消毒通风。加大对服务柜台、公共座椅、自助设施等公共部位及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的消毒频次。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及时清运垃圾。室内场所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指南要求,做好进场人员保护。一是加强入场检测。服务场所和招聘活动现场入口处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进行核验。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进行实名登记。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二是做好健康提示。提前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告知入场要求。服务场所和招聘活动现场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或利用显示屏等电子设备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醒入场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三是实施限流措施。日常服务应推行预约服务,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入场等措施,对入场人员进行限流,保持安全距离。招聘活动现场,特别是室内活动,严控场内人员密度,根据情况及时疏导人流,减少求职者逗留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限流措施。四是加大现场巡查。服务场所和招聘活动现场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开展不间断流动巡查,提醒现场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口罩。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劝诫,要求拒不配合人员立即离开活动现场,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指南要求,强化应急管理处置。一是加强应急管理。要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风险监测和日常防范,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二是做好应对处置。如出现疫情疑似症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指南还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下招聘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人。二是建立沟通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前告知招聘活动举办情况,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并配合属地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一线工作员工的培训,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一线员工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必要技能。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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