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案件执结率的几点体会

27.11.2014  17:22
        案件执结率低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主要因素之一,案件执结率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提高的。笔者通过多年的审判实践,体会到要提高案件执结率,主要应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法官职责要牢记。做执行工作,心中时刻要牢记法官的职责,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当事人的诉求放在第一位,尽心竭力为当事人解难题、化愁事,使当事人从内心里觉得法官是可以依赖的人,积极主动配合执行。

        二是案情分析要透彻。执行案件虽然程序相对简单,但要执行好一起案件吃透案情至关重要。必须查明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所在,找到问题的症结,才能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执行方案。在制定执行方案前要认真阅读卷宗材料,写出详细的阅卷笔录,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准确分析案情,有针对性地采取执行措施,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思想疏导要到位。人的思想指导着行动,因此应在思想疏导上多下功夫。通过走访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捕捉当事人的心理变化过程,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讲清责任和后果,使被执行人心里有一定的压力。同时还要提前做申请人的工作,告知其权利义务及执行不能的后果,消除其对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此外还要动员民调员、执行联络员等主体参与做思想疏导工作,从人情和法律等角度帮助被执行人分析利弊,权衡得失,解开思想上的疙瘩,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是社会资源要利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才能有效攻克执行难案。在启动纪检、公安、检察、工商、税务、房管、国土资源、金融机构等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同时,要紧紧依靠村民委员会、社区、民调组织、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并利用被执行人的各种社会关系,促使其主动配合执行,积极履行义务。

        五是强制措施要慎用。强制措施的使用对于有些案件的执行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执行中要讲究执行艺术,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要灵活采取,控制性措施与处分性手段应交叉运用,这样才能有效促使案件的顺利执行。但要切记不能盲目滥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运用不当会给案件执行带来负面效应,阻碍案件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