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暨全省检察官第二批遴选入额动员会在省院召开

07.08.2017  16:30

8月4日上午,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暨全省检察官第二批遴选入额动员会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陕西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宇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紫平宣读《陕西省检察机关市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试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孟庆忠宣读《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第二批遴选入额工作实施方案》。

胡太平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各项改革任务正在加快推进。中央明确要求,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全国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要基本完成。全省各级院党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政治责任。一要切实把握好内设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执行方案的各项刚性规定,不能搞变通、打擦边球,更不能另起炉灶,自搞一套。二要明确内设机构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内设机构改革要始终立足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责任制,有利于各级院充分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市县两级院的功能定位、管辖范围和人力配备的不同,确定内设机构改革的重点和方向。三要坚持精简务实效能。根据职能融合度,合理整合职能交叉、业务相近的机构,撤并与检察职能无直接关联的机构,减少司法办案的中间层次,提高司法效率。四要坚持扁平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建立起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司法办案扁平化专业化模式,弱化行政化管理色彩,减少业务工作审批环节,强化内部监督,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五要解决好领导职务调整问题。内设机构改革后,业务办案部门不再下设机构,有些同志面临着职务调整的问题。要做好思想工作把改革政策讲清楚,使大家充分认识改革的意义和要求,自觉服从职务调整。要把办案组织成立起来,将这些同志合理安排到相应的办案组织中任职,发挥他们的管理优势。

胡太平检察长强调,为了进一步解决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将优秀人员尽快补充到员额检察官队伍中来,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批准,省院决定启动检察官第二批遴选入额工作。各院要严格标准,恪守程序,确保第二批遴选入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一要高度重视。各级院党组一定要站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局上高度重视遴选工作。。二要严格标准,保证遴选入额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要动态管理。院要对入额检察官加强管理。四要稳定队伍各院领导要与每名干警谈心,了解思想动态,解读改革政策,稳定思想情绪,切实做到遴选入额工作每深入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一步。

胡太平检察长最后指出,市县院内设机构改革和第二批遴选入额工作同时推进,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院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要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一要夯实责任。各级院党组要把内设机构改革和遴选入额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推进改革。各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吃透改革精神,负起总责,主动担当,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开展扎实细致的思想工作。二要摸清底数。准确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原则精神,对本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办案力量、队伍保障等涉及内设机构改革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切实做到心中有数。遴选入额工作也要做到政策清,程序清,人员底数清。三要强化督导。省院和市分院要把督察作为推进两项改革任务的重要抓手,全面掌握改革的进度和效果,以督促行、以察问效,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