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热议传统村落保护 强调需处理好两个关系

17.12.2014  13:23
  全国政协日前在京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就“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介绍了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关情况。   委员们认为,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今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很及时,但传统村落保护的形势仍然很严峻,特别是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着发展模式单一、保护资金短缺、因无序开发导致自然风貌和环境遭到破坏等诸多矛盾和问题。   委员们建议,保护好传统村落要重点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保护古建筑与改善居住环境的关系,二是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关系,对市场介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防止过度商业化经营模式。当前要重点抓好4项工作,一是把传统村落保护清单管理作为抓手,清单管理要明确具体;二是要落实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三是要公开,依靠群众监督;四是要制订好文物保护发展规划。只有把发展搞好,保护才能落到实处。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和监管,完善支持政策,开展保护技术研发与示范,开展试点工作,加大传统村落文化的宣传力度,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