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03.04.2015  16:33

  重新修订的《三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3月26日,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按照“以应急促管理、促减排、促环境质量改善”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了科学预警,提前响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新《预案》根据污染天气区域分布及县城地理位置进行了控制分区、预警分级,按照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和措施。规定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以及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启动程序,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重点建立健全工业大气污染源减排、机动车限行、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社会动员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制定和细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应急响应记录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新《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理清工作重点、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各环节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整体水平,防范和控制全县空气质量受到严重污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