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景区不得违规提价

01.12.2015  00:52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旅游局获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

昨日,记者从 西安 市旅游局获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

记者了解到,近期西安市旅游局组织对各景区卫生环境及门票价格等问题开展了检查整治。在对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验收时发现,全市各区县、有关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及各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卫生保洁设施得到更新,资金人力投入不断加大,文明旅游风气渐成,景区厕所革命有序开展。

对于景区门票价格问题,西安市旅游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多重措施,加强景区管理,完善景区服务。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其他已加入“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承诺名单的,在承诺期内不得提高门票价格,如违背承诺条件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除名。同时,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对旅游主管部门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景区,将依法履行规定程序,重新核定,相应下调其门票价格。

本报记者 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