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行政机关擅自加“权”不整改将被追责

16.03.2016  09:59

    继去年公布省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后,省政府日前出台《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如果擅自增加权力事项、变相实施已取消的权力事项的,机构编制部门应当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我省行政机关有哪些行政审批、执法权力,负有哪些责任,今后都要明明白白告诉公众。办法还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结合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开展行政职权流程再造,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内部流程,建立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的工作机制。推行网上运行、网上办理、网上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除涉及国家安全及其他有关保密事项外,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应当统一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如有需要增加、取消或调整权力和责任事项的,行政机关应当在调整事由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政府法制机构等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请本级政府审定后作出相应调整。(记者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