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08.01.2016  15:40
 

陕财办采资[2016]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15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立足规范、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经综合评比,决定对2015年度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市财政局、渭南市财政局、铜川市财政局、榆林市财政局、安康市财政局。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委党校、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省地税局、省质量监督局、省监狱局、省体育局、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省农机局、省交警总队、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省碑林博物馆、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石油大学、宝鸡文理学院、省科技馆、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森工医院。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陕西教育招标有限公司、西北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二、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市财政局、渭南市财政局、商洛市财政局、延安市财政局、安康市财政局。

省检察院、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体育局、省地税局、省监狱局、省戒毒管理局。

希望获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总结经验、创新工作,共同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