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成功举办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

12.05.2015  10:36

2015年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5月7日,我厅举办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省级各部门及各市区、省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一天半,主要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以现场答疑的形式,与参训人员进行了交流互动,对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逐一解答。采购资产处处长薛亚省还就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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