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2017  19:12

                    陕财办采资[2017]110号

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方便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发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用,现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一律当日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

二、单一来源论证和采购、进口产品论证、采购文件论证以及自行采购、分散采购、履约验收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由采购人自行选定,不再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三、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审专家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司)公章的陕西政府采购公告截图,同时需填写评审专家抽取表,抽取表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

四、采购人自行推荐以及提前抽取评审专家须事先书面征得我厅同意。

五、抽取评审专家遇到问题,请与我厅评审专家库联系。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4层,联系电话:85210630、85210962。

省财政厅评审专家库电话:68936341,68936411。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