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暖春”行动救助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刑事被害人家属

10.04.2015  19:17

3月31日下午,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波率公诉科、控申科干警一行6人,到桑园镇火地沟村、四坪村给服刑在教人员子女送去生活用品。随后,又到白龙塘镇碾子沟村,给刑事被害人家属宁某送去司法救助金八千元。

在桑园镇火地沟村,因父亲还在接受强制戒毒,虽然平时有镇政府、村委会和邻居们的热心帮助,但独自居住的张氏两兄弟必需学会生活自理。看到两兄弟娴熟地洗衣做饭,虽然年龄加起来还不到20岁,生活却过得有模有样。干警们既为他们的遭遇感到心酸,又对他们的懂事感到欣慰。看到有哥哥姐姐来看望他们,兄弟俩还骄傲地向大家展示了他们上学所获奖状。

在白龙塘镇碾子沟村,刑事被害人家属宁某在30多年前就双目失明,其五儿子在2014年5月因被人用刀捅伤经抢救无效去世后,一直未获得民事赔偿,生活日益贫困。看到检察干警送来救助金,宁某及其三儿子误以为是诉讼赔偿,不敢在发放登记表上签字。邵波检察长耐心地给宁某及其儿子讲解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相关发放依据,并拿出审批表,耐心地解释道:因为宁某的五儿子被害去世,无法履行赡养义务,该院在工作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帮助宁某向国家申请了救助金,希望帮助他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早日摆脱困境。经过一番解释,宁某及其三儿子终于明白了救助金与其民事诉讼赔偿并无关系,在干警的帮助下,宁某摸索着在登记表上签了字,并和干警们握手表示感谢。

在这个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的初春,天气虽未全面回暖,但检察院干警的行动却让群众的心先暖了起来。

(作者: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王娜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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