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5〕2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检验我省“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完成情况,进一步巩固项目成果,持续开展教学应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决定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教学点。
二、验收内容
1.设备配备。设备配备是否达到教学应用的基本要求;地方财政是否提供设备运行、维护和更新的经费保障等。
2.教学应用。教学点教师培训是否达到项目要求;教师应用设备和资源进行日常教学的情况,特别是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情况;以县域为单位、发挥中心校作用的组织实施情况。
3.机制建设。在保障项目效益持续发挥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如中心校带教学点的帮扶机制、设备运行维护更新和资源应用的机制等。
三、验收要求
1.本次验收工作以项目验收表、总结报告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数据2015年4月底数据为准)为依据,并将适时组织抽查。
2.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县组织学校完成“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并及时审核。
3.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本次验收工作,充分发掘教学点应用设备资源开展教学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并形成专题材料“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表(见附件),于2015年5月12日前将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先进经验进行评审,优秀材料将上报教育部在全国交流。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建伟 李 婷
电 话:029—886686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1.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表1.doc
2. 陕西省“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学点名单.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