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召开省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会议 张新民出席

28.04.2015  19:42
            2015年4月27日,陕西省教育厅召开省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张新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回顾2014年财务、资产、审计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重点任务。省教育厅财务处、审计处负责人分别通报有关情况。             张新民在讲话中总结了2014年高校财务、资产、审计工作的亮点:一是教育经费稳定增长。二是重大项目实施顺利。三是财务公开取得突破。四是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五是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六是审计监督成效显著。他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2015年高校财务、资产、审计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和工作重点。总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规范,守纪律,讲规矩;筹好钱、理好财;用好钱、办好事,为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有力保障。工作重点是:落实“三规范三办法”,即落实预算管理规范、高校内控规范、高校会计规范,落实《陕西省高校财务管理办法》《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和研究制定《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张新民从四个方面对做好高校财务管理重点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一是要牢固树立预算意识。 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预算意识,把《预算法》作为经济大法。把预算管理作为高校综合治理和内控体系建设的“龙头”,牢牢绷紧预算这根弦,紧紧抓住法治这把标尺,自觉用新《预算法》来指导预算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民主理财,全面推进财务公开,编制执行好财政部门预算和校内综合预算,探索试编三年财务规划,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是要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高校财经委员会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和机制,构建财务监督体系,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培养财务人员的财务内控意识,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 三是加强财务审计监督。 要加强内部审计基础建设,主动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科研经费审计,加强审计结果利用。 四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不允许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和履行规定程序,实施建设项目、收入分配政策、对外投资(对外合作)和大额支出。不允许安排无会计资格人员从事会计业务,以及违反不相容岗位有关规定。不允许违规收费、账外存有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及公款私存和以各种方式设立“小金库”。不允许无预算、超预算或超标准、不合规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以及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和超范围支付资金,违规支出“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不允许挪用和违规使用各类专项资金、违规向所属单位(公司)转嫁本应由单位承担的各类支出,以及将财务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不允许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违规滥发奖金、实物。不允许超编制配置和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用公款违规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在高档消费场所、风景名胜区(旅游点)举办或者参加会议,以及借会议之机组织旅游。不允许偷、漏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款。不允许新购资产不入账或者报废资产不清理,以及规避应纳入而不纳入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范围的事项。不允许擅自向金融机构贷款、违规向社会和校内教职工集资、借款,以及通过学校银行账户违规办理各类事项。             陕西省属高校主管校(院)长,各省属高校财务、资产、审计部门负责人160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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