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开展高校卫生督查 整改不力将追责

04.04.2016  11:04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高校卫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时间为4月至5月,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督查内容包括: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情况;内设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饮用水卫生管理、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开展情况,预防艾滋病教育落实和学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管理情况。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本次专项督查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督查组赴各高校进行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同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记者 张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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