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群众教育热点 民建陕西省委建言义务教育出新规

30.12.2016  18:37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张燕  禄旭光  记者文锦)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一直关注教育问题的民建 陕西 省委会会员、宣传部部长方小平在倍感欣慰的同时深有感慨地说,“这一教育新规的出台,对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对义务教育的良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长期关注群众教育热点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是民主党派履职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民建陕西省委宣传部长方小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一直把建言献策的目光聚焦在义务教育改革上。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他关注最多的就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学生教育问题,并一直进行着调研。一说起教育的话题,他就打开了话匣子。“我国自1986年7月1日《义务教育法》施行以来,义务教育采取公办为主、民办为辅,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方小平说,“义务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择校问题。择校问题由来已久,在各地催生了一批名校。近些年又不断出现名校扩建分校、公民合办、民民合办义务教育的新型办学方式。随着名校做强做大,产生了愈来愈多的弊端:如名校越来越强,差校越来越差,名校对优秀教育资源形成垄断;家长为孩子前途被迫择校,择校费逐年增高;为巩固名校地位,学生负担过重;最终导致义务教育的义务性和公平性打折扣。”

促进《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

关注教育一路走来,风雨兼程。2015年3月,方小平在西安市副市长、民建陕西省委副主委方光华的指导下,向民建陕西省委会提交了《关于义务教育改革的建议》,民建陕西省委作为社情信息,报送给了民建中央和陕西省政协。2016年3月,方小平又征求了全国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委副主委周新生的意见,并请周新生委员把《关于义务教育改革的建议》带到全国政协会上。方小平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为推进义务教育改革,该提案提出了5条建议。

针对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民办教育进军义务教育的现象,提案建议:义务教育应该由政府包办。1986年,在国家不富裕的情况下,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此后的30年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30年,人口增长率和学校数量在逐年下降,同时国家经济实力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提案建议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法,明确义务教育由政府包办,民办教育通过合适的方式收归公办。只有由政府包办,才能真正实现校长、教师轮换,打破优秀教育资源的垄断。同时,政府包办是建立有序竞争办学,减轻学生和家庭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在此建议和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今年全国人大修改了《民办教育促进法》。

建议以人为本设学区

针对择校难,提案建议,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多学区制。除学生户口所在地作为义务教育的学区外,把学生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及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都列为义务教育的学区,方便学生上学。废止学区房和非学区房的设置,凡是合法的房产,都应纳入义务教育的学区,体现义务教育的义务性。

方小平说,此外,提案还建议,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着力改造破旧校舍,努力使学校建筑成为当地最好的建筑,确保教师收入略高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废止名校校长推荐上大学制度,这一制度助推了择校热,与全面深化改革相抵触,应予以废止。

提案得到教育部答复

方小平介绍说,今年全国两会结束不久,全国政协委员周新生很快收到国家教育部的答复函(《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34号(教育类258号)提案答复的函》)。国家教育部在答复中说:“感谢您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责任,为适龄儿童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均衡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公平。通过科学划片、多校划片,提升学区管理水平,实现就近入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