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工作2014年下半年执行情况的通报
12.03.2015 18:1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汉中市 为加快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和财会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内审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组织举办了全市教育系统内审和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同时成立了13个教育系统内审组,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审计资金总额达23亿元。
安康市 坚持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各县区依据内部审计工作职能,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内审工作。全年围绕中小学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离任经济责任等8个方面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事项692项,审计资金总额71854万元。 宝鸡市渭滨区 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审计小组认真履行职责,被市审计局评为2011—2013年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渭南市华县 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严格管理学校财务收支,确保公用经费使用科学规范。 商洛市丹凤县 对全县完全小学以上学校进行全面审计,共审计单位26个,审计资金13575万元,同时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保证了内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以上按5分予以加分。 (二)考评指标 1-6 : 安排事项按时限和标准要求及时完成,质量高,没有贻误工作。分别按照40%、30%、30%的权重赋分。 1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 2014 — 2018 年)审核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文件要求,12月底全省集中有关人员对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进行了集中审核。其中渭南市、榆林市和商洛市能够按照规划编制要求,认真遴选项目学校,报送数据质量较高,顺利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核工作。按5分予以加分。 2 . 2014 年中央专项支持的学前教育项目报送情况。 按照《关于申报201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陕教财〔2014〕177号)要求,全省绝大部分地市按时上报了2014年中央专项支持的学前教育项目,其中渭南市和商洛市按时上报规划文本和项目数据,镇安县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遴选项目学校和建设内容,报送项目规划数据质量较高。分别按5分、3分予以加分。 3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关于编报201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陕教财〔2014〕176号)要求, 西安市、铜川市、咸阳市、延安市和商洛市按时上报了项目规划正式文件和有关规划数据。按5分予以加分。 (三)考评指标 1-7 : 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汇报、报告、表册和材料。分别按照50%的权重赋分。 1 .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自评工作材料报送情况。 2014年下半年,各市都能按时报送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和申请加分项目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其中铜川市、宝鸡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和安康市自评打分表内容详实,佐证材料分类明确,有较强说服力,并装订成册。按5分予以加分。 2 . 2014 年中央特殊教育补助经费统计表报送情况。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项目管理要求及《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特殊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14〕251号)精神,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和榆林市按时报送了有关表册和数据,按5分予以加分。 (四)考评指标 1-8 : 创造性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具有一定指导性;年度计财工作获得中、省、市级奖励。按照50%的权重赋分。 省级奖励: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先进县(市、区)的通报》(陕政函 〔2014〕144号)精神,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取得突出成绩的户县等34个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包括:户县、长安区、碑林区、灞桥区、金台区、眉县、千阳县、太白县、三原县、彬县、武功县、旬邑县、耀州区、韩城市、白水县、合阳县、潼关县、洛川县、黄陵县、延长县、富县、神木县、府谷县、靖边县、子洲县、城固县、西乡县、宁强县、留坝县、岚皋县、旬阳县、白河县、洛南县、商南县。每县区按3分予以加分。 各市(区)亮点及特色工作: 西安市 2014年全市投入资金6.39亿元,其中市级投入4亿元,建设标准化学校130所,目前已经竣工107所,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安排“大学区管理制改革”专项资金5000万元、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2500万元、素质教育读本专项资金203万元、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教育协作会经费27.2万元等专项资金,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统筹全市学校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教育配套,实施了开发区36所公办学校建设,出台了《西安市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提供政策依据。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17所中等职业学校的2013年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增强了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和公信力。 宝鸡市 全年落实市级教育专项资金3.8亿元,用于保障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平稳发展,其中市级项目建设及内设配备资金1.5亿元,用于体育运动场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专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幼儿园建设奖补资金、教师培训及教改项目及教育信息专网建设等教育项目。 咸阳市 将职业教育纳入政府考核,落实中职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设立中职生均公用经费,从2014年秋季起,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由市、县两级财政落实中职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渭南市 领导高度重视,针对考评结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认真查找原因,拿出有效整改措施,对全市绩效考评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以考评促工作开展,每月依据各县市区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对各县区打分通报,全市各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大幅提高。 延安市 政府印发了《延安城区教育资源整合与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每年市本级财政投入5000万元,用于城区教育资源整合项目工作,截至2014年11月全市10所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已启动实施,总建设面积44300 平方米,总投资8318万元。 汉中市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基本涵盖了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全市教育发展制定了纲领性的文件。 榆林市 积极拨付各项教育资金,全年下达各类教育经费共22.5亿元,其中市级资金11.5亿元,包括事业经费5.8亿元,基建项目5.7亿元。同时全力落实惠民政策,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零收费、免除高中阶段学费、学前教育保教费。 安康市 市委、市政府把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以政府为主导强力推进实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安排专项资金7000万元,专项用于新一轮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缓解中心城区教育资源紧缺和“大班额”问题。 商洛市 各部门高度重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工作,物价局、教育局和财政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权限分工,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工作。 西安市灞桥区 积极筹措专项资金,为全区177所中小学、幼儿园采购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2470万元。 铜川市宜君县 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全市累计投入8000万元,圆满完成了教育“五化”工程,提升了办学品位,教育基础设施得到了根本改善。 宝鸡市眉县 印发了《眉县教体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制定了《眉县教体系统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宝鸡市千阳县 认真核查全县政府性债务,多方筹措资金,化解政府性债务4808万元,大大减轻了学校的债务压力。 渭南市合阳县 相继出台了加强财务管理若干规定、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和重大经济责任事项审批报告制度,同时和财政部门共同下发了经费管理绩效评价办法等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汉中市南郑县 印发了中小学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学校运动场塑胶面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进一步加强施工期间学校安全管理等通知,落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执行到位。 榆林市横山县 将重点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列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并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制定了《横山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横山县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设程序,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安康市白河县 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统筹其它部门项目资金6000万元用于白河县高级中学迁建工程,确保学校去年秋季顺利开学。 安康市汉滨区 承担教育部财务司组织的义务教育支出功能分类改革课题研究。 以上每项按3分予以加分。 (五)考评指标 2-10 : 按时报送各类工程进度月报及报表。两分项分别按照50%的权重赋分。 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截至12月底,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项目全部完工。按5分予以加分。 三、减分情况 (一)考评指标 1-3 : 在各类监督检查、审计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50%的权重赋分。 2014年11月5日至22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组成3个检查组,随机抽查临潼区、周至县、乾县、礼泉县、安塞县、富县、汉台区、南郑县、榆阳区、横山县、汉滨区和旬阳县等12个县(区)的2013年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以及2011年至2013年中省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一些县(区)在经费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问题。按照《关于全省教育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检查情况的通报》(陕教财〔2015〕6号)精神,发现问题按每小项0.3分累计予以减分。 (二)考评指标 1-6 : 分别按照50%的权重赋分。 1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关于编报2015年普通高中改造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陕教财〔2014〕160号)要求, 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没有按时上报项目规划正式文件。按5分予以减分。 2 . 2014 年中央专项支持的学前教育项目报送情况。 榆林市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上报2014年中央专项支持的学前教育项目;临潼县、陇县和清涧县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遴选项目学校和建设内容。分别按5分、3分予以减分。 (三)考评指标 1-7 : 分别按照50%、20%的权重赋分。 1 .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自评工作材料报送情况。 杨凌区没有按时上报经费管理绩效考评自评工作正式文件,且只上报了有关文件电子版;西安市、铜川市、咸阳市和商洛市没有上报绩效考评工作通报文件。分别按5分、3分予以减分。 2 .中小学和幼儿园公用经费监测学校信息表报送情况。 渭南市未按时报送2014年春季公用经费监测学校信息表,按5分予以减分。 (四)考评指标 2-10 : 按时报送各类工程进度月报及报表。两个分项按照50%和50%的权重赋分。 中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截至12月底,延安市和汉中市2013年及以前年度食堂建设项目没有全部完工。按5分予以减分。 各市(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分析通报中提出的问题,查漏补缺,结合实际,高质量完成绩效考评工作。同时要夯实各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县(区)工作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过程考核,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从今年上半年开始,以后每两年各市、县(区)绩效考评原始基准分将按100分重新计算。上报材料包括市级经费管理绩效考评自评报告、绩效考评通报文件、较后位次县(区)的整改工作方案和申请加分项目佐证资料,并分级装订成册。2015年上半年绩效考评材料请于7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新胜 电话:029—88668922 附件: 全省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绩效考评工作2014年下半年积分表.doc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3月11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2.03.201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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