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论文、专利、创业等可折算学分

15.05.2015  03:00

今后,大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今天上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时作出上述表示。

改革学籍学分制度,鼓励创新创业

据介绍,根据此前发布的《意见》,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 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并进行教学及考试改革,扩大小班化教学,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 感。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意见》再次要求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并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针对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高校 科技 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 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同时支持高校学生成立相关社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时间表”公布

据统计,2015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49万人。大学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加。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 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 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

发布会上,教育部同时公布了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时间表”: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 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 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华商报驻北京记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