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陕西发展报告:让非遗"活"下去"动"起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方珍藏的记忆,是一种历史文脉的传承和延续。我省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挖掘和整理,来更好地传承民间文化,留住人们心中深深的乡情、浓浓的乡愁。2014年5月1日,陕西颁布实施《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启了里程碑式的新征程。一年多以来,在省文化厅的强力推动下,在全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省展开了多角度、深层次、制度化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传播工作,取得许多突破性的成果。对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做了最好的贯彻落实。
层层推进 非遗保护成果丰硕
项目名录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省目前已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省、市、县(区、市)四级代表作名录,其中国家级74项、省级441项、市级1415项、县级4150项,西安鼓乐、中国剪纸、中国皮影戏(华县皮影戏)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基本形成了以市、县级名录为基础,省级名录为骨干,国家级名录为重点的梯次结构体系,使一大批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项目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传承。
传承人队伍不断加强。目前,全省已经完成了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单位的评审命名工作。截至2014年底,我省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0人、省级385人、市级1281人、县级3977人,已基本建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富有活力的代表性传承人队伍。为加强对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持,国家财政每年给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1万元补助,省级财政每年给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5000元补助,各市也根据财政状况给予500——4000元不等的补助。2014年3月,为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开展传习活动,经各市文化行政部门、省直有关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推荐,对38名省级(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每人奖励2000元。
保护成果的整理与出版成效显著。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收集与整理,采取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对西安鼓乐、秦腔、陕北民歌、汉调二黄、陕北说书等几十个项目和100多名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抢救性记录,留下了珍贵的资料。同时,还先后编辑出版了各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和代表性传承人图典,以及《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撷英》、《陕南羌族》、《陕西剪纸》(五卷)、《商洛花鼓》、《陕北说书》、《陕北民歌》、《汉调桄桄》、《汉调二黄》、《陇州社火》、《红拳》等几十部书籍,录制发行了《西安鼓乐》、《阿宫腔》等10多种音像制品。
多措并举 不断创新保护机制
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方法、新方式。我省省级以上项目均制定了五年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科学推进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加强了保护方式方法的探索和尝试,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和特征,分别采取诸如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数字化保护、整体性保护等不同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
在整体保护方面,重点抓了陕北和羌族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已于2014年2月19日经文化部评审通过,这不仅是生态区整体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时对于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点到面、全面发展也至关重要。两个文化生态区的建设对于促进陕北和陕南文化、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抢救性保护方面,对一些濒危项目和年事已高的代表性传承人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保存,并加大扶植力度。近年来,我省已对西安鼓乐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顾景昭、田中禾等,秦腔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康少易、马友仙等,华阴老腔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王振中、张喜民等几十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抢救性记录保护。
在生产性保护方面,大力扶植剪纸、泥塑、刺绣以及传统饮食类等具有良好生产和品牌效应的项目开展生产性保护,进行产品升级,拓展市场,增加效益,设立了25个省级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24个示范单位,并有两个单位被文化部认定为国家级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14年还成功申报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民间工艺瓷厂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
在加强数字化保护方面,2014年省文化厅拿出资金70万元,在省非遗保护中心建立了数字化保护中心,并抽调专业人员进行管理,通过申请,华阴老腔被文化部列入数字化建设试点项目。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近年来,省文化厅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还积极引导众多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非遗保护,从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非遗保护事业的发展。从2010年至今,支持大唐西市成功举办了由国家文化部和省政府共同主办的五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每届活动都汇集了从西部12个省、区、直辖市精选的百余个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不仅拓宽了保护渠道,也激励了民企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性。
此外,还积极与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设立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共建了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数字化开发等方面进行合作,以陕师大相关学科为支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还开展了非遗“四进课堂”。在陕北的中小学试点开展了腰鼓进体育课、剪纸进手工课、农民画进美术课、民歌进音乐课的试点探索,目前已在全省进行了推广。
强化保障 延伸非遗保护路径
非遗保护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14年以来,全省不少地市都设立了一定数额的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截至目前,西安市设立200万元、宝鸡市设立40万元、咸阳市设立30万元、渭南市设立85万元、铜川市设立5万元、延安市设立200万元、榆林市设立50万元、安康设立50万元、韩城市设立10万元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同时,一些县(区)也都设立了数额不等的非遗保护专项经费。
非遗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我省目前已建立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西安、宝鸡、渭南等市以及不少县区也都设立了非遗博物馆或陈列馆。现有各类展示、传习、陈列场所约80多个,为我省的非遗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2014年,省文化厅与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和文化部联合上报了48个国家级非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选了国家的项目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