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商务厅纪检组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8.09.2018  20:15

        9月26日,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专题学习讨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传达了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第十次学习会议精神,对新《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围绕省委胡和平书记  “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的指示要求,进行了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新《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使其以刚性纪律要求得到确认。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为党的建设提供纪律保证,推动党的纪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具有远大而深远的意义。新《条例》通篇贯彻“从严”要求,旨在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规矩、存戒惧、明行止,依法依规从政从业,严守纪律底线。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条例》,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与时俱进,带头学习新《条例》,牢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胸怀大局,谨言慎行。新《条例》增加了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两面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我们必须加强学习,弄清楚哪些不可为,真正做到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不闯“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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