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司法局对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

15.05.2015  10:38

5月6日,延安市司法局纪检监察室对2015年度新提任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同时举行廉政法规考试,目的是提醒大家在新岗位、新起点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廉洁自律。

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既是加强干部教育的重要措施,也体现了党组对同志们的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室对新任干部提出四点要求。

勤于学习思考。要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增强学习自觉性,通过刻苦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和工作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应对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做善于学习的表率,要善于创新观念、思维和方法,形成改进工作的新认识、谋划工作的新思路、增添促进工作的新措施,自觉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

树牢勤政理念。要把勤政廉政作为实现领导价值的必然途径,自觉坚持。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勤勉干事要切实增强落实意识,决策上要唯实,作风上要务实,工作上要落实,踏踏实实干事。

坚守为民情怀。要继续保持爱民亲民情怀和利民为民胸襟,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正确用好权力。要正确对待职位,少一点浮躁,多一点清醒,对组织怀有感恩之心,要正确对待权力,审慎用好权力,想清楚、想正确,要正确对待名利,在职位权力、物质生活上有知足之心,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王德宇)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