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举办来陕新疆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培训班

29.09.2014  19:28
 

      为扎实做好来我省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他们了解掌握有关法律规定,以便尽快适应陕西社会生活,为陕西的社会稳定和构建“三个陕西”做贡献。9月23日至24日,省民委举办“来陕新疆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培训班”。来自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延安、榆林等市新疆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代表共50人参加了培训。省民委副主任马克尔主持开班式,省民委党组书记张宁岗作动员讲话。
  张宁岗在讲话中强调,来陕新疆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增进民族团结;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文明经商;为陕西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社会稳定做贡献。
  省民委副主任马克尔、西安中院法官冯韧、西安莲湖区西仓清真寺阿訇李金亮分别进行了《高举爱国主义旗帜,融入民族大家庭》、《知法、守法、用法》、《伊斯兰教是讲和平、讲诚信的宗教》3个主题的集中讲授。讲授内容既有民族团结的理论分析,又有爱国主义的基本规范;既有基础法律知识的普及指导,又有伊斯兰教义的正确阐释,既有政策、法律、理论的深入学习;授课人员既有从事民族工作多年、熟悉民族政策理论的民族工作部门领导,又有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而且还有宗教教职人员。虽然只安排了两天时间三个专题的讲授,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座谈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培训内容充分,贴近实际,很适应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学员一致认为通过培训自己学习了政策,明确了要求,找到了归属。同时也反映目前各市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子女就近上学、房屋租赁中存在的困难,对维吾尔族存在歧视情况等。建议在廉租房分配时应考虑当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
  省民委副巡视员刘开岚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参训人员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加强学习,遵纪守法,理性维权,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