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 镇巴法院:将“法律白条”一撕到底
镇巴法院曾在2011年8月被授予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了巩固创建成果,近年来,该院扎实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在被执行人财产查控、落实执行威慑措施上狠下功夫,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4年,镇巴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2件,结案186件,实际执结率为89.25%,执结标的到位率为87%,捍卫了法律的权威。
大胆适用民诉法新规,多措并举促执行。这是镇巴法院不让“法律打白条”的一大特征。新民诉法规定,执行人员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具体案件中,该院执行局积极学习落实新法的这一制度转变,据统计,2014年对150案164人采取了通知及强制措施同时进行的方式,同比执结率上升24%,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上升18%。
积极落实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将“法律白条”一撕到底。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2014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镇巴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发现,大量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为落实新民诉法和最高院《规定》强化执行措施的要求,该院向最高院报送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包括有财产而严重拒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罗某某,牵涉三个执行案件总金额近25万元。
主动邀请各界参与,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该院执行局积极探索落实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制度,与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部门做好沟通,虚心接受监督批评,主动采纳建议意见。他们积极主动邀请10余个部门,23人次,参与6个重大影响案件和涉公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涉及的机关及个人包括检察机关、街坊邻居、村组干部、政协人大代表、行政机关及领导等,见证和监督了执行活动,起到了促进执行程序合法民主,促进被执行人执行裁判,展现众多力量支持和尊重司法的局面,在人民群众中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发挥执行威慑机制作用、联查有关信息,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与其他部门信息的共享,提升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压缩被执行人的商业活动空间,促进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以来,镇巴法院共完成金融单位查询180案600余次,完成车管、房管等部门查询360余次。
推行主动执行制度。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和能动司法要求,更好地便民、利民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镇巴法院于2011年底推出了《主动执行指导意见》下发全院执行。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自觉履行的裁判文书,在征得权利人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不再经权利人申请,而由本院直接立案执行。据统计,近两年来,该院运用主动执行制度执结的案件达160余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