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9.03.2015  20: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8日-2014年3月2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粉末冶金生产线及氢气站建设项目

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厂址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西侧为西诺公司,北侧紧邻泾高北路,东侧和南侧均为耕地。本项目拟建于精加工厂房内,氢气站拟建于厂区南部预留地内。

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粉末冶金生产线一条及新建氢气站一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钨、钼坯料500t及年产氢气30万m 3 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5.35%。项目预计于2015年11月完成设备调试安装并进行试生产。

(一)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场地周边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出入口地面及主要道路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土料堆场采取覆盖遮蔽等措施,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等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现有项目施工营地内的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综合回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应出具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弃渣土回用于场地内地基处理和低洼处平整,多余部分按当地城建、环卫部门要求集中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往园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二)项目粉末冶金生产线压制工序在密闭容器内进行,压制过程不会产生金属粉尘。烧结过程中不会产生金属氧化物、氮氧化物等。人工装料、取料和整形过程中出现的钨、钼粉尘通过加强车间内的局部通风和整体通风进行稀释。

(三)项目水电解制氢装置原料去离子水制备系统排水为清净下水,排入泾渭污水处理厂。烧结炉、水电解制氢装置循环冷却水依托现有项目循环水系统。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量。厂区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拟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泾渭污水处理厂。

(四)厂区的废水沟管、循环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内地面均采用水泥混凝土等防渗材料,生产废水贮存池及污水池也采用防渗设计。报告书建议施工期做好整形废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一般废物存放地的防渗措施,场地地面硬化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的有关要求严格设计施工,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五)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类、烧结炉、制氢装置等,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报告书建议采用低噪声设备,在泵类进、出口处采用柔性连接,泵机组采用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真空泵电机处设隔声罩,真空泵的进排气管道和管道与墙之间安装橡胶隔振,真空泵废气排放口设置防腐、防尘、防水雾的微孔板排气消声器。同时进一步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适当调整医用钨镍铁器件厂房及医疗器械用高精度钨片厂房位置,尽可能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整形废料、废包装材料、废油类、废含油手套、纱布、废压制模具等。整形废料拟回收外售金属物资公司,废包装材料返厂回收。废油类、废含油手套、纱布、废压制模具属于危险废物,拟集中暂存于现有工程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处,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安全处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经开分局(0298656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