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1.05.2015  18: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合能·长安城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以西,书香路以东,樱花一路以北,樱花二路以南。

西安明瑞进达合能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以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及幼儿园等公建建筑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总投资约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9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4%。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900m 2 ,总建筑面积386670.74m 2 。项目预计2018年完工。

(一)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墙或围挡,主要路面进行硬化,4级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报告书预测当地下车库换气次数达到每小时7次时,CO、HC、NOx浓度均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标准要求。项目生活油烟通过各户设置抽油烟机后,经公共烟道排至楼顶。项目设两台备用发电机,备用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 X 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离地面不低于2.5m,朝向避开周围居民住宅。项目设四个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与周围住宅楼保持一定距离,进行加盖处理及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应做到日产日清。项目幼儿园餐厨油烟设置专用油烟排气烟道,排放口经所在建筑楼顶排放,距离周围住宅楼最近距离约为40m,油烟排放口朝向路一侧,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项目油烟排放口的位置符合《西安市饮食业项目环评审批细则(试行)》(GB18483-2001)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生活用水、幼儿园用水、商业、配套公建设施等。幼儿园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卫生站废水经消毒池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

(四)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室设备间内,如运行噪声较大的泵类均置于地下室的水泵房,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按照振动频率设置防振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风机进、出口按照操作规范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对噪声源及其传播途径采取以上方式处理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

(五)生活垃圾经小区垃圾经收集点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油脂和厨余垃圾分别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同时在收集、运输及存放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029-8529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