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4.05.2015  13: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山水·西城壹号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内,红光路以北,科统路以南,科源东路以西,沣东管委会以东。

西安越航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87612.0m 2 ,总建筑面积444047.80m 2 ,主要建设内容为15栋住宅楼、5栋商业楼、1栋幼儿园及1栋物业用房等。项目总投资210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2万元,占总投资的0.38%,预计2018年8月建成。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施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与生活污水进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回收利用后,同弃土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250kg/d,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设置1个地下车库,本项目地下车库共设置32个排气口,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及防火排烟的要求,高度离地面不低于2.5m,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项目幼儿园食堂设3个灶头,油烟产生量为2.79kg/a,浓度为2.8mg/m 3 ,油烟经厨房操作间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油烟排放浓度为0.70mg/m 3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经专用排烟道引至幼儿园屋顶排放。

(三)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餐饮食堂废水等,产生量为1097.16m 3 /d,餐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及幼儿园餐厨垃圾等,产生量约3580.56t/a,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经专用容器盛放,交由西安市环保局认可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往西安市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热交换站等设备设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吸声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震支座和减震垫;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震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震钩固定。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

(六)本项目建筑均能够满足西安市住宅建筑“大寒日日照时数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幼儿园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要求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沣渭新区分局(029-8886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