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30.07.2015  18: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绿地骊山花城二期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凤凰大道以南,芷阳四路以西,芷阳五路以东

绿地集团西安璟潼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68747.97m 2 ,总建筑面积99856m 2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6栋11高层住宅楼、37栋3F住宅楼及1栋3F幼儿园,配套公建设施为3F临街商铺,此外建设相应的辅助设施给排水管网、化粪池等。项目总投资6.5亿元,环保投资567.5万元,占总投资的0.87%。预计2017年6月竣工。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设置1.8m以上硬质围挡,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夜间(  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旱厕,施工人员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弃土同建筑垃圾一同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施工期生活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项目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9次/h,项目-1F设置9个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备用发电机废气经烟气收集系统,经通风竖井排出地面,排气高度不低于2.5m,朝向避开人群易聚集处,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住宅、商业、幼儿园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幼儿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潼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再生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引入市政再生水,用于小区绿化及商业冲厕等。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废油脂及厨余物,应采用专用容器贮存,交由西安市环保局认可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五)项目主要设备噪声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噪声。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管道架空设减振钩等措施,以减振降噪。泵房、配电室等设备间宜布置在主体建筑以外的地下室,否则宜避开住宅楼及商业楼主体建筑的下方,特别是起居室和卧室,不应布置于住宅楼的下方。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本项目规划住宅主朝向均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规划幼儿园主朝向满足冬至日3小时日照标准。因此,本项目内部日照影响较小;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已规划、在建住宅建筑没有产生日照影响。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029-83827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