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1.01.2016  10: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

陕西省蓝田县大茂嘴水泥用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西安市蓝田县辋川镇、蓝桥镇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蓝田县大茂嘴水泥用大理岩矿区范围为31.5hm 2 ,开采标高为1430m-1330m,开采规模67×10 4 t/a,服务年限17年。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露天开采。潜孔钻机钻孔,中深孔爆破,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运矿道路、废石场及配套环保工程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矿山基建剥离、矿区道路修筑、废石场建设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开挖、弃渣堆放、施工人员的践踏、施工车辆的碾压等活动将造成附近植被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造成矿区植被覆盖率降低,生产能力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从而导致环境功能下降;由于扰动地貌、裸露地表、开挖、堆放等势必增大土壤侵蚀模数,施工开挖土方使原有地表植被受到一定的破坏,土壤侵蚀模数增大,水土流失加剧。项目对景观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矿区范围局部,将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貌景观产生较大影响,但对整个区域景观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露天采矿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拟建废石场位于采场北的山谷,分台阶堆放,留有安全平台,并修筑排水沟及挡墙,危险性较小。

生态减缓、治理及恢复措施包括采取施工中必须破坏的树木,要制定补偿措施,按照“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的原则,进行原地恢复或异地补偿;结合当地绿化树种,在采石场区内道路两侧,及运矿公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开采区预留平台的绿化措施,预留平台种植乔木+灌木+播撒草籽进行绿化,开采边坡种植爬藤植物(爬山虎)进行防治;矿山服役期满后,及时恢复采场区域地表植被,复垦还草还林,防止开挖的土石直接裸露形成水土流失、滑坡及风蚀扬尘等。

2、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钻孔湿式作业;采区、运矿道路、废石场采取及时清扫,道路旁种植防护林、洒水;合理划分开采顺序和开采时段;严格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开采完毕后立即进行生态修复,减小矿区裸露的面积等措施减少环境空气污染。根据预测,采场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79μg/m 3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排放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均较小。

 

西安市环保局

蓝田分局

(029-8282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