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西安市第八保育院筹建处 | 西安市第八保育院建设项目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以西,鱼藻路以北,凤城九路以南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166次)精神,西安市教育局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由西安市第八保育院筹建处行使建设权利,委托曲江大明宫置业公司代建,拟投资6603万元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以西,鱼藻路以北,凤城九路以南建设西安市第八保育院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602m 2 ,总建筑面积13218m 2 ,拟建设活动单元楼、音体教学楼、后勤办公楼、风雨操场、食堂、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拟在地下一层建设地下停车库1个,面积3963m 2 ,层高5.1m,设地下停车位97个。该项目地下停车库年产生CO为0.065t/a,HC为0.009t/a,NO X 为0.008t/a。计算得地下车库换气次数至少每小时不少于6次方可满足要求。本项目地下车库必需设置排气口,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及防火排烟的要求,车库设置2个2.5m高的排气筒。排气口朝向应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远离地下车库出入口、教学楼出入口、西安印象,设在整个楼体北侧,并进行造型修饰,起到排气和美化环境的双重功效,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建成后食堂天然气年用量约为0.5万m 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用手册》燃烧1Nm 3 天然气产生12.31Nm 3 的烟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 社会区域类》(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给出的排放因子,每燃烧1000Nm 3 天然气产生NO X 1.76kg,SO 2 0.18kg,颗粒物0.14kg,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为:NO X 8.8kg/a,SO 2 0.9kg/a,颗粒物0.7kg/a,由于天然气是清洁能源,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远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东侧活动单元楼专用烟道高出3F楼顶(11.85m)排放,排放口朝南,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项目幼儿园设18个教学班,540名幼儿,教职工约100人,在后勤办公楼1层设置食堂,面积306m 2 ,供640人就餐,设6个灶头。根据类比调查,幼儿园食堂人均日食用油用量约15g/人·次,一天供三餐,年运行时间240天,则本项目耗油量约6.9t/a,油烟产生量为0.2t/a(油烟产生浓度为6.5mg/m 3 ),经净化效率≥85%的运水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油烟排放量为0.03t/a,油烟排放浓度为1.0mg/m 3 ,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的浓度(2.0mg/m 3 )排放。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项目食堂边界距周围建筑物(西安印象)最近边界水平间距为63m,项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后勤办公楼紧东侧活动单元楼专用烟道高出3F楼顶(11.85m)排放,排放口朝南,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西安印象)距离最近为90m,满足《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要求。 (4)拟在项目地下一层东侧设1个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发电机很少使用,若运行会产生CO、NO X 等废气,产生的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朝向避开音体教学楼、活动单元楼、住宅等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垃圾臭气主要来自于垃圾收集点,其源强较难确定,主要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类物质。只要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的位置,与周围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垃圾臭气对附近住宅楼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热交换站污水产生量1980.0m 3 /a,属于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3686.4m 3 /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再经污水管网送至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地下停车库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热交换站、多联机中央空调室外主机等,噪声源强80~90dB(A)。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噪声源经相关隔声、降噪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可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噪声标准要求。 在采用相应的噪声防治设施和措施后,项目敏感点昼间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油脂、污泥,产生量154.3t/a。项目设垃圾收集点1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幼儿园食堂产生的废油脂应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并交由西安市环保局认可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化粪池污水水力停留时间为12h,每90d清掏1次,化粪池清掏的污泥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后用作有机肥。 5、日照障碍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委托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作了建设项目大寒日午前9时至午后15时的日照分析图。根据日照分析图的分析结论,得出本项目日照影响的结论:在规划建筑的日照影响下,幼儿园活动用房满足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且新建建筑对周边环境影响。此外,冬季下雪受日照影响形成的阴影区域,应及时清扫道路积雪,采取防滑措施。 6、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分析 为了减缓交通噪声对幼儿园的噪声影响,项目的音体教学楼、活动单元楼均应安装双层中空隔声窗,要求降噪效果达到15~20dB(A),同时设置绿化带,种植乔木灌木花卉,营造错落有致的绿化效果,要求降噪效果达到8~10dB(A),保证幼儿园教室室内的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本环评要求项目水泵、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风机、锅炉、冷却塔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以减振降噪;锅炉燃烧器、风机、冷却塔等设置消声措施;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振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振钩固定,以防刚性振动引起的噪声;地下设备房、污水处理站设备房均设隔声门窗,设备房内采用吸声材料处理;餐厅油烟净化器风机设减振、消声措施、隔声罩。 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环评要求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且项目厂界周围9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基本不会造成扰民现象。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固废、污泥、废活性炭、行政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机构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本项目各类固废单独分类收集,分别贮运和处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按照不同性质分类处置;污泥、废活性炭、废油脂、餐厨垃圾分别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市政部门集中卫生填埋。各种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固体废物贮运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环境影响较小。 | 西安市环保局 经开分局 (029-86524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