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5.04.2016  17:4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西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西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西太农葡萄酒庄一期项目

户县草堂镇宋村中堡,秦渡镇南庞村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西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西太农葡萄酒庄一期项目位于户县草堂镇宋村中堡,秦渡镇南庞村,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2960平方米,总投资1578万元,主要建设葡萄种植园、厂房、游客接待中心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已取得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西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西太农葡萄酒庄一期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县发改发[2015]343号)。

(1)废气: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分体式空调,不建设锅炉,因此不存在点源的污染情况。葡萄酒生产过程中发酵环节会产生少量的发酵废气,主要成分为CO 2 ,CO 2 产生量很小。由于二氧化碳气体无毒,直接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发酵罐等设备清洗废水、灌装洗瓶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游客接待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中的污染因子主要有COD、BOD 5 、SS、氨氮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蔬菜标准后用于灌溉葡萄。环评建议在污水处理设施附近修建一个事故排放池,用于储存酒庄污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生产生活废水,使事故状态下污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置。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葡萄种植过程中产生的修剪枝蔓、果穗及掉落的烂果、废农药瓶,葡萄酒及葡萄汁(果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病果烂果、果梗、皮渣、酵渣及废硅藻土、污泥、职工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本项目产生的废农药瓶属于危险废物,因此环评要求必须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其他固废属于一般废物。果穗及掉落的烂果、病果烂果、果梗、皮渣由当地农民回收用于喂猪、喂牛或喂羊;修剪枝蔓、酵渣及废硅藻土、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4)噪声: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分选机、提升机、破碎机、各种泵类、压榨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的措施如下: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装在室内;水泵安装消声装置;设备间进行隔声和消声设计,选用性能良好的声学材料进行防护。

(5)本项目不建设锅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灌溉葡萄,不外排,因此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6)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中无人反对。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和运行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为充分了解项目附近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设单位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对项目户县草堂镇宋村中堡进行了调查,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从调查统计看,多数人(占99%)对本项目的建设持赞成态度,被调查人群中无人对项目建设持反对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