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6.06.2016  22: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北方惠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年产25000吨H-酸单钠盐项目

西安市户县余下镇北方惠安公司厂区内

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65亩,总建筑面积为17180m2。建设年产25000吨H-酸单钠盐生产线,其中膏体10000吨/年、粉体15000吨/年。副产品有硫酸铵、无水硫酸铵、亚硫酸氢铵、萘的磺化物、硝酸钠等。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库房等。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污染物浓度扩散的情况,可以看出工艺过程废气中SO2最大占标率0.83%,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141mg/m3;NO2最大占标率4.97%,最大落地浓度为0.009947mg/m3;NH3最大占标率8.96%,最大落地浓度为0.01793mg/m3;甲醇最大占标率0.08%,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476mg/m3,对应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1244m。

废气对下风向各敏感影响最大的位于项目主导风向下风向1200m的柿园村,工艺过程SO2最大落地浓度0.004136mg/m3,N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9936mg/m3,NH3最大落地浓度为0.01791mg/m3,甲醇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473mg/m3。可以看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环境质量标准限值的10%,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极小。

项目需设置100m的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从车间算起,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少量生活污水和地坪冲洗上排入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河(Ⅳ类水体),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不大。生产过程硝烟吸收废水和H酸母液和T酸母液处置后全部资源利用。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对厂界(惠天公司)的影响最大是南厂界达到为69.7dB(A),其次是东厂界62.6dB(A),对西厂界和北厂界影响较小,分别为52.1dB(A)和57.5dB(A),仅对西厂界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夜间)要求,其余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夜间标准。超标主要原因为,惠天公司将主要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西南角、西北角,中部及东北部均为库房或者预留地。

根据现场踏勘,惠天公司属于厂内厂,没有具体厂界边界,其周边均为惠安集团其他厂房。考虑到现实情况,本项目按照惠安厂区厂界影响进行评价,其对惠安集团厂界的影响最大是西厂界达到为43.2dB(A),其次是北厂界42.4dB(A),对南厂界和东厂界影响较小,分别为41.4dB(A)和29.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夜间)要求。

建设单位于2015年10月13日,在三秦都市报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一次公示;2015年12月13日和2015年12月16日在分别在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三秦都市报上公开刊登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二次公告;

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向当地群众随机发放了10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016年4月12日,在三秦都市报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补充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结果表明,97.2%的公众支持项目建设(其余公众持不关系态度,无反对),大部分的公众认为项目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地方就业,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无人持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