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2016年7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5.07.2016  11: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5日-2016年7月2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827448

传真:029-83823556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4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710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曲江观骊置业有限公司

雁泊台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凤凰大道以南、芷阳四路以西、芷阳五路以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雁泊台项目总占地面积139671.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863.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606.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257.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层住宅、小高层及幼儿园和其它公共配套设施等。项目设计住户1097户,设计停车位164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10个,地下停车位1230个。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水设施,施工现场道路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遇有4级(含)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同时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的时序性,尽量控制多高噪源同时进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等及时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2、运行期:

⑴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潼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居民生活天然气燃烧废气。居民生活废气各户设置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高层住宅通过集中式排烟道引至楼顶放散,多层住宅通过橱窗放散,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幼儿园餐厅产生的油烟由油烟抽排系统收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的油烟废气从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库换气采用机械通风,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6次,排气口高度不应低于2.5m。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

⑶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来自水泵、风机、换热站等配套设备噪声,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对小区内部以及外部的声环境基本不构成污染影响。

⑷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餐饮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