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关于2016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4.09.2016  23: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2482620

传真:029-82483086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71004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真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西后地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朱雀东坊路口东北角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西起朱雀大街,东至振兴路,南起朱雀东坊,北临兰州军区西安朱雀路干休所、西安市广播电视局及振兴幼儿园理。项目总用地面积70157.4 m2(含道路),主要建设住宅楼(含商业裙楼)、酒店建筑、办公/商业楼(含商业裙楼)、地下市场及其他配套设施。

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经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气

项目炊事燃料为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炊事燃料燃烧废气主要由居民饮食产生,废气产生量为2.94×106Nm3/a,NOx、SO2和烟尘排放量约0.515t/a、0.011t/a、0.084t/a,居民炊事燃料燃烧废气与油烟一起由集中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小区内油烟产生主要为居民生活油烟,油烟产生浓度约7.14mg/m3,产生量约1.19t/a。油烟产生量较小,住户设置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集中式排烟道排出楼顶放散,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地下停车库在采取定时通风换气,当换气次数达到每小时6次时,CO、NOx、THC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标准要求。同时建议项目地下停车库设22个排气口,排气口高出地面2.5m,并作消声处理,排气口还应该远离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10m之外,这样通过空气稀释,才可有效降低对人群活动的影响。

农贸市场内水产区的鱼腥味和水果、蔬菜腐烂味等异味采用排气筒通风方式疏散异味,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异味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公共厕所产生的臭气通过采用安装排气扇,加大公厕通风换气次数,并设置专员加强对公厕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后,项目公厕产生的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及公建办公废水,综合污水排放量为1251.50m3/d(456797.50m3/a)。公建办公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外界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经过对小区内部配套设施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房间设置,并采取密闭隔音、吸声、消声、减振及安装隔声玻璃等”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对项目内部以及外部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外部噪声对建设项目声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临路住宅的影响。因此,建议受交通噪声影响的住宅和商业设施安装中空玻璃等隔声措施,以消除交通噪声对室内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产生办公生活垃圾1620 t/a,设垃圾桶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项目产医疗垃圾1.8 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